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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清障车不收费 独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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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救援拖车不仅提供拖车服务,还承担着救人危难、疏导交通的社会责任。但近年各地反映"天价拖车"的声音此起彼伏,各地相继曝光了高速公路天价拖车的事件:2月13日,京珠高速上一车主拖车被收6万元"交通拯救费";3月19日,河南价值1000元的拖拉机被收2000多元拖车费;5月3日,央视报道北京许女士在京承高速上拖车41公里被收5320元。就此记者就内蒙古高速路清障现状进行调查,在调查中发现,内蒙古目前高速路清障分为"有偿清障"和"免费清障"两大阵营。部分车主反映,虽然有"免费清障",但他们还是遭遇过"天价拖车",其中缘由在哪里,内蒙古独树一帜的"免费清障"政策能否杜绝"天价拖车",就此记者进行了探访。

   清障现状:有偿”与“免费”并存

  经调查,目前在内蒙古高速公路上承担清障服务工作的清障车、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清障车

  据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文件《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: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,属于行政执法行为,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,也不得制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。”同时,文件还规定:“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,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,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机构进场服务。”

  按照该文件的规定,交警所辖清障车为执法车辆,内蒙古十多家社会个人清障机构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有偿收费清障,而原本可进行有偿收费清障的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清障车60台,其中大型清障车54台、小型清障车上路,他们中的部分在路上有巡逻车,一旦发现目标,也打着救援的名义施救,向不知情的车主收取高价拖车费。二是部分私人公司把清障车喷漆做得和高路公司清障车,完善救援设备,强化路政人员管理,最大限度的服务车主。”

  专家探讨:“免费清障”亟待支持与完善

  就天价拖车,与内蒙古高速路目前的救援现状,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陈红艳表示,经各媒体曝光,天价拖车费的背后是有些部门与拖车企业“猫鼠联姻”,权力缺乏制约。对此,需要政府在明确拖车收费标准之外,给有些部门戴上权力“紧箍咒”,激活拖车市场竞争,避免指定的企业垄断拖车市场。陈红艳说:“在国际上高速公路的施救都带有明显的公益性,一般有政府提供,收取的费用一般也是所支付的成本。道理很简单,如果拖车施救的这件事交给了盈利机构来承担,双方可能就会有讨价还价,无疑将会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;另外,买卖是纯盈利的事,在高速公路需要施救的那种现场,施救者很可能趁人之危,狮子大张口。所以我个人认为目前,我区有着免费拖车救援政策是一个很好的势头,应该加大对免费拖车救援的扶持力度,从而进一步完善免费拖车救援服务,更好的为社会服务。”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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